大家好,很多小伙伴想了解破产和解程序的相关资讯,今天小编专门整理几篇与破产和解程序相关的内容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法律分析:破产和解的程序如下:首先是和解申请,债务人可以在人民**受理破产申请之后、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,直接向人民**申请和解。
2、进行破产和解的手续:先向人民**申请和解;然后由**进行裁定,如果裁定和解的,予以公告,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的草案;再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;后由人民**认可后,终止和解程序并公告。
3、破产和解流程有以下步骤: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,并申请和解;人民**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,裁定和解,予以公告;和解程序终结。
4、(3)和解程序终结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,由人民**裁定认可,终止和解程序,并予以公告。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,并向人民**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。若和解不成,转为破产程序。
1、破产和解的特征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相结合,整顿申请是提出和解请求的前提和条件;和解协议的达成和被**认可生效是开始实施整顿方案的前提和条件;整顿方案构成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。
2、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作为两种相互独立的程序,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,主要表现为:具体的目的不同 从实质上说,和解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一样,其目的重在清偿,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。
3、法律分析:破产和解,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,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,经**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,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。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,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。
4、破产和解的特征 破产和解要以债务人向**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;破产和解的终止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为基础;和解协议应当经过**认可方能生效;和解程序优先于破产程序;和解程序的优先效力具有相对性。
以上就是破产和解程序的相关信息介绍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